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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数:
根据校政教[2018]34号通知要求和《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现将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20年12月31日前,在学院网页上公布理学院《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附件1)及
接收名额(附件2)等信息
等信息。
2、学生申请:2021年1月3日下午17:00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籍信息—申请转专业处,查看允许转入的专业,点击专业名称可以查看转入名额限制和录取办法,确认无误后,在专业的最右侧点击申请后,输入联系电话和申请原因(
申请材料需班主任签字
)后点击保存,即代表申请成功。成功申请的学生可以点击“查看”,查看转专业的进程。转专业申请只能填报一个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3、学院审核:2021年1月4日-5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拟转出学生审核,同意的签字盖章。
4、教务处初审:1月6日,教务处初审(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
1月6日17:30前,教务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所有材料汇总转发各接收学院。
5、接收学院考核:1月7日-11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接收条件、办法和名额,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审查和考核,同意接收的签字盖章。
6、学校审批:1月12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7、名单公示:1月13-15日,转专业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8、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接收学院通知学生集中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课表调整等手续,公示期后一周内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报请转出和转入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二、纪律要求
转专业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严禁违反程序、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2021年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特长,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
二
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办法
第三条
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其第一、第三学期末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
四
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其中条件(四)、(五)符合其一即可):
(一)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实施办法(修订)》(校政教〔2018〕34号)的本科生;
(二)申请转入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学生必须已经修读《高等数学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如申请学生在中学期间取得过相关科目的优异成绩,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申请转入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无色盲症,且已经修读《普通化学》或《工科大学化学》以及《基础化学实验》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如申请学生在中学期间取得过有关化学方面竞赛的优异成绩,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20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暂不考虑上述课程要求成绩,仅需修读过相应课程;
(三)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四)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特长的学生;
(五)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第
五
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应予以退学处理的学生。
第
三章
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院长、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申请与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示理学院各专业的审核规则,并接受学生咨询;
(二)接受学生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学校时间进度,学生填报申请表格。学院教学办公室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选审核,接受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申请;
(三)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四)汇总并公布结果,决定拟录取转入学生名单。根据申请学生下列两个方面表现,综合评定。(1)大学课程成绩,特别是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的成绩;(2)面试成绩。学院考察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最终审定并公布相关专业录取名单。
(五)经教务处批准后,转专业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同时通知院办、团委办理其他手续。1周内不报到者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转入名额规定
经学校批准后,转入专业学生总数不多于该年度本专业招生总人数的30%。
第四章
转入
专业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
转
换
第
九
条
学生进入新专业后,严格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未修过或已修过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应补修。所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者,其成绩在新专业中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者则作为选修课计入档案,并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2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各专业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接收名额
2019级接收名额上限
2020级接收名额上限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7
18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技术)
18
无
物联网工程
无
27
应用化学
36
18
化学生物学
无
18
上一条: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下一条:
理学院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